(十三)
過去有人,共多人眾坐於屋中,歎一外人德行極好,唯有二過:一者喜瞋,二者作事倉卒. 爾時此人過在門外,聞作是語,便生瞋恚,即入其屋,擒彼道已過惡之人,以手打樸
旁人問言:何故打也?其人答言我曾何時喜瞋、倉卒?而此人者,道我恆喜瞋恚,作事倉卒。是故打之。旁人語言:汝今喜瞋、倉卒之相即時現驗,云何諱之?人說過惡而起怨責,深為眾人怪其愚惑。譬如世間飲酒之夫,耽荒酗酒,作諸放逸,見人呵責,返生尤嫉。苦引證作,用自明白。若此愚人,諱聞已過,見他道說,返欲打撲之。
『譯文』
從前有一個人,和許多人坐在屋內閒聊,說某個人的道德、品行非常好,只是有二個缺點;一個是容易生氣,一個是做事莽撞。
當時這個人剛好從門口經過,聽到這樣講他,非常惱火,就馬上走進屋裡,抓住那個說他缺點的人,舉手就打。
旁邊的人問他:為什麼打人?
他答道:我什麼時候容易生氣、做事莽撞啦?而這個人說我一直是容易生氣,做事一貫莽撞,所以要打他。
旁人說:你現在容易生氣、做事莽撞的樣子馬上就表現出來了,為什麼還要忌諱別人說呢?
有種人聽到別人說自己的缺點就埋怨,甚至責備別人,這樣愚昧不解是大家都難以諒解的。
就像社會上喜歡喝酒的人,一天到晚,酗酒作樂,經常做一些越軌的事,別人說他幾句,反而嫉恨別人,還千方百計為自己找理由,說自己並不是個酒鬼。就像這個蠢人一樣,不想聽別人說自己的缺點,聽到別人說他,就要動手打人。
『評解』百喻經(1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