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喻經(25) 水火喻

( 二十五) 水火喻
昔有一人,事須火用,及以冷水,即使宿火,以澡盥盛水,置於火上。後欲取水,而火都滅;欲取冷水,而水復熱。火及冷水,二事俱失。世間之人,亦復如是。入佛法中,出家求道。既得出家,還復念其妻子眷屬世間之事,五欲之樂。由是之故,失其功德之火,持戒之水,念欲之人,亦復如是。

【譯文】
從前有個人,做事情需要火和冷水。他就把火封好,用澡盆盛了水,放在火上。後來想用火,火已經滅了,想用冷水,冷水已經變熱了。火和冷水兩樣東西一樣都沒能得到。
世間的人也是這個樣子。皈依了佛法,出家去求道。出家以後,卻又想著老婆孩子,眷戀著俗世的事情,難忘各種欲望的快樂。因為這個原因,他喪失了功德的火,也喪失了受持戒律的水。貪戀五欲的人也是這個樣子。
【評解】
在家時渴望出家的清淨,出家後又眷戀俗世的歡樂。就像<圍城>裏說的,城裡的人想出來,而城外的人想進去。人生也罷!婚姻也罷!大都處在這樣一個境地。升天不能,入地無口,只好懸在半空中,隨風漂浮。